关于2008年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2008年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15日前须提交的材料清单:

1.《2008年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2.《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推荐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北京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其中“6-1-2 三年内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时间表”可不填)或《北京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高职)》(其中“10-2 三年内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时间表” 可不填)纸质版1份。

以上推荐表和申报表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二、2008年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申报和评审将利用北京市精品课程申报评审系统开展,因此,2008年度北京市精品课程申报不再提交录像材料光盘和课程建设报告。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通过登陆申报课程支撑网站查看课程相关材料及录像材料,各申报学校要自课程申报之日起至6月10日北京市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结束期间,要保证申报课程支撑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专家可以通过授权审看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原因导致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且评审期内经提醒不能解决问题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三、网上申报材料的有关事项:

1、各高校网上申报材料的用户名和密码请查看附件;

2、本科课程网上申报时间是5月10日上午9点至20日下午5点;

3、高职课程网上申报时间是5月13日上午9点至20日下午5点;

4、各高校申报课程负责人登陆jingpin.cup.edu.cn或“北京市精品课程资源网”,按网站上精品课程申报流程进行网络申报,具体申报内容请查看《北京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和《北京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高职)》。

5、各高校在网上申报材料中, 如登陆申报课程支撑网站需要用户名和密码时,须在“网上资源名称列表及相关链接”栏中注明用户名和密码。

四、未评上或未被推荐2003至2007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申报参加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候选,必须重新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与新申报2008年度北京市级精品课程相同。

 

                               北京市教委高等教育处

                                200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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