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精品课程、常规课程、精品教材、常规教材和教学实验课题负责人:
为了加强对教学项目(课题)建设成果的规范管理,学校将对参与验收的项目(课题)提出具体要求,各项目(课题)验收成果务必按照该要求执行。
(一)精品课程:
1、认真填写精品课程建设成果鉴定书(电子文本一式两份,不要改变原格式,字号为楷四)。
2、教学项目建设成果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精品课程建设合同书》中的规定执行。
3、十五项建设成果的形式要求统一(各项成果要有目录;成果的题目一律小三,内容小四,行距1、25倍,字体楷或宋均可);项目系列成果顺序为:(1)自评报告;(2)教学大纲;(3)教案;(4)教材;(5)多媒体课件;(6)教学参考资料;(7)习题库;(8)试卷库;(9)教学研究成果;(10)教学改革成果;(11)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论证报告;(12)两次教师座谈会记录;(13)两次学生座谈会记录;(14)两次专家意见调查表;(15)两次学生意见调查表。
4、项目负责人推荐一名具有正高职称的校外专家,将该专家相关材料在验收前上报教务处教研科审核。
5、项目负责人将接受验收的成果(电子形式)提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合格后再印成纸质形式的。
(二)常规课程:
1、认真填写常规课程建设成果鉴定书(电子文本一式两份,不要改变原格式,字号为楷四)。
2、教学项目建设成果严格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常规课程建设合同书》中的规定执行。
3、十五项建设成果的形式要求统一(各项成果要有目录;成果题目一律小三,内容小四,行距1、25倍,字体楷或宋均可);项目系列成果顺序为:(1)自评报告;(2)教学大纲;(3)教案;(4)教材;(5)多媒体课件;(6)教学参考资料;(7)习题库;(8)试卷库;(9)教学研究成果;(10)教学改革成果;(11)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论证报告;(12)两次教师座谈会记录;(13)两次学生座谈会记录;(14)两次专家意见调查表;(15)两次学生意见调查表。
4、项目负责人将接受验收的成果(电子形式)提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合格后再印成纸质形式的。
(三)精品、常规教材:
根据合同规定现已到期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有提前完成编写任务的项目,也可在本次申请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整理所负责的项目,按时提交材料,未完成项目,按合同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验收要求:
1、填写教材编写立项验收表,一式三份。
2、上交教材样书或打印书稿两份。
3、上交校级精品教材、常规教材建设成果鉴定表;本专业有学术权威的校外、校内专家各一位。成果鉴定表要求专家签字,专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做好以上准备工作,经院负责领导审验合格后,请于4月16日前,将所有材料送交教务处教研科。学校定于4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今年教学项目验收将采取公开评审验收方式,允许有兴趣的师生旁听(限定人数20人)。
(三)教学实验课题:
1、认真填写教学实验课题成果鉴定书(电子文本一式两份),不要改变原格式,字号为楷书小四)。
2、课题建设成果按申请书成果形式一栏中所定目标验收。
3、课题建设成果的形式要求统一,各项成果要有目录,成果顺序可根据课题建设成果的具体内容自定。题目一律小三,内容小四,行距1、25倍,字体楷或宋均可。
4、课题负责人将接受验收的成果(电子形式)提前交到教务处教研科审核,合格后再印成纸质形式的。
各院领导务必督促相关项目(课题)负责人按质按量完成项目(课题)建设工作。已经建设好的项目(课题),可以和教务处教研科联系(李建欣电话:2195),学校将安排验收工作。如果有尚未完成的项目(课题),请务必在本学期5月1日前提交顺延报告。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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