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北京地区高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文件精神,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教高〔2003201号)文件,现就2008年度北京地区高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学院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将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作为本院的重点工作来抓,亲自主持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具体名额如下: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至少2门(含“申报式”精品课程)

国际商学院:至少2门(含“申报式”精品课程)

金融学院:至少1门(含“申报式”精品课程)

法学院:至少1门(含“申报式”精品课程)

英语学院:至少1门(含“申报式”精品课程)

公共管理学院:至少1门(含“申报式”精品课程)

其他院:至少1门,鼓励多报(含申报式精品课程)

二、申报条件

原则上由校级精品课程进行申报北京市级精品课程,具体要求详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本科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

三、时间要求:

1320日前上报拟申报课程和课程负责人及师资队伍名单。

2327日预评。

3.通过预评的课程420日前上报所有要求提交的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案(课件)、习题、考核、教材、参考文献目录、课程简介、主讲教师简介等。

4427日前提交《课程建设报告》。

5328日——427日完成现场教学录像的拍摄。

说明:

考虑到精品课程建设的难度,请有关申请人从现在起即着手组织教师,进行有关基本教学资料的准备,以免延误。

由于目前尚未接到北京市教委的通知,具体日程可能有变化。如果时间有变化,我处将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1.所有文字材料都要认真准备,注意语句通顺,标点正确,要达到出版物的标准;

2.《课程建设报告》应按照北京市精品课程评价标准的要求,对申报课程进行认真总结,要突出课程的水平和特色。

 

教务处

200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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