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是我国社会各界的共识。市场经济的要求决定了市场主体必须拥有明晰界定的财产权,而且必须是独立的、平等的。公司以其自身的优点成为最典型的企业法人并在市场经济的主体中居于核心地位。因此,掌握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原理、法律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内公司通过产品外销、海外兼并等方式逐渐走向国际化,海外公司也不断将注意力转向中国这个全球最具潜力和最有价值的市场上。在这一国际、国内大背景下,公司法双语教学的开设不仅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潮流,也将满足学生在双语环境下学习公司法课程的需要,培养适合市场需求的掌握公司法理念、规则、实务惯例的国际化人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精法律、通外语、懂外贸等复合能力的专业人才,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全国打造了“国际商法”的特色教学体系和传统,为国家外经贸法律战线培养了众多专业化的复合型人才。在此基础上,我院开设的公司法课程秉承了学院“国际商法”教学的特色----重比较、重案例、重讨论、重实务、重专业和外语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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