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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简介

  一、课程开设背景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是我国社会各界的共识。市场经济的要求决定了市场主体必须拥有明晰界定的财产权,而且必须是独立的、平等的。公司以其自身的优点成为最典型的企业法人并在市场经济的主体中居于核心地位。因此,掌握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原理、法律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内公司通过产品外销、海外兼并等方式逐渐走向国际化,海外公司也不断将注意力转向中国这个全球最具潜力和最有价值的市场上。在这一国际、国内大背景下,公司法双语教学的开设不仅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潮流,也将满足学生在双语环境下学习公司法课程的需要,培养适合市场需求的掌握公司法理念、规则、实务惯例的国际化人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一直致力于培养具有精法律、通外语、懂外贸等复合能力的专业人才,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全国打造了“国际商法”的特色教学体系和传统,为国家外经贸法律战线培养了众多专业化的复合型人才。在此基础上,我院开设的公司法课程秉承了学院“国际商法”教学的特色----重比较、重案例、重讨论、重实务、重专业和外语的结合。

  二、课程理念与教学目标
  1.掌握公司设立、组织和运行的法律规定和公司法的基本理念。在教学中特别强调针对公司这一商事组织体的特点和投资活动规律,参照其他商事组织,从法律和实践的角度分析公司组织和活动应适用的法律规范及其实际运作,引导学生批判地研讨相关法律规范,为今后的立法完善提供建议。
  2.拓展国际视野。本课程立足中国公司法的学习,同时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和案例辅助教学的方法,采用英美法的经典案例作为加深理解的参照,帮助学生了解国外公司法的运行规则,加深公司对我国公司法制定和修订时借鉴其他国家公司法已有成果的意义、成就以及存在的法律差异。
  3.培养逻辑思维能力。通过分析案例、小组讨论、课堂辩论等方法引导和强化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能力。

  三、课程特色
  1. 英文案例配合教学
  公司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随着美国资本市场的扩张,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通过大量的经典判例不断推动公司法的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纷纷进行公司法的改革,以求为建设有竞争力和生命力的市场而完善制度,这些变化在诸多案件和判例中都可发现端倪。公司法新近的发展,使我们更加坚定地认识到,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阅读国外原汁原味的英文案例,不仅有助于他们更深刻地理解某项规则制定的缘由,而且有利于锻炼他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未来的专业人才竞争的需求。
  2. 比较公司法的研究
  各个国家的公司法立法技术各有不同,规定的内容也迥然相异,但仍有普遍规律可以追寻,比如,它们都是基于自身的市场经济状况而设立的,都遵循公司组织运行和发展的规律。在这一背景下,比较研究就尤其必要。通过比较各国公司法规定的相同和不同之处,探寻其生存的经济土壤,引导学生思考适合我国特殊国情的公司法律规范。
  3. 经济知识的渗透
  本课程是一门综合性的课程,公司的运行有其固有的经济规律,不理解经济规律是无法真正学习好公司法的。因而,在本课程教学过程中,结合基本经济理念讲解公司组织和行为,同时鼓励学生阅读相关经济方面的报刊杂志,使其初步掌握复合性的知识结构。

  四、教学方式
  本课程的学习需要阅读大量案例和其他辅助教学参考资料,因此,本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主要由课前预习、课堂活动及课后的复习组成。
  1.课前预习。每堂课都会安排与下一堂课教学内容相关的案例给学生,一方面帮助学生开拓视野,了解英美法系国家的规定,另一方面有助于学生加强对课堂上知识的接受和理解,强调在法律和专业英语两个侧面提高学生的水平。
    课内活动。课内活动主要包括课堂讲解和案例讨论。
  2.课堂讲解。在教学中采用互动和启发式教学方法——教师与学生互动,学生与学生互动,强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教师主动用电脑投影辅助讲授,收集国内外关于公司法方面的最新动态,传达最新的学术讨论和实务信息,拓展学生的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3.案例讨论。几乎每堂课都会有案例讨论,采用两种方法进行。一种是采用互答的方式,由单个学生介绍基本案例情况,老师进行梳理;另一种是小组讨论模式,由学生组成小组,负责某一案例的介绍和分析,或者扮演原告、被告和法官三方,课堂辩论,然后老师进行点评。这样一方面督促了每个学生的课前预习,另一方面也锻炼了学生思辩、快速反应的能力。当然,小组活动也让学生意识到集合合作、分工配合的重要性,学会沟通、愿意聆听不同的意见和尽力说服他人的本领。

  五、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分为十章,包括:
  1. 公司和公司法概论
  主要讲解知识点包括独立法人资格与“揭开公司面纱原则”、股东的有限责任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和企业社会责任、社团性和一人公司等。
  2. 公司的分类
  运用不同的标准对公司的分类加以讲解。包括其他国家立法采用的分类,如英美公司法上的规定,主要讲解我国公司法上规定的公司类型,其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后面第八章和第九章的内容呼应。
  3.公司的设立
  主要讲授公司设立的原则、公司设立的方式、发起人、公司章程及公司登记等。
  4.公司的资本
  主要讲授公司资本三原则、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权以及股东权的具体表现、股东的出资、股份和股票、公司债券和公司收益等。
  5.公司的组织机构
  主要讲授公司治理的内部架构、世界上两大主要的公司治理模式----单层制和双层制、我国的公司治理模式、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董事和高管责任等。
  6.合并与分立
  主要讲授并购的方法及反并购措施,特别是美国在敌意并购时对目标公司董事和高管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少数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权利等。
  7. 清算与解散
  主要讲授清算和解散的程序。
  8. 有限责任公司
  着重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纵向梳理。
  9. 股份有限公司
  着重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纵向梳理。
  10.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结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简要介绍我国公司法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监管措施。

  六、教学队伍
  本课程老中青结合,由我院教授、副教授、讲师等组成了一支合理的教学团队,团队合作经验丰富,配合自如。每位老师都在公司法领域有着扎实的专业基本功,具有多年的授课经验,授课受到学生的好评。教学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实时关注公司法领域的最新动态,积极进行科研工作,主持或参与各类科研项目,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大量相关学术论文和专著、教材等,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教学培训及进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