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论》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核心课程,内容丰富,理论性强,是学生学习物权法、债权法、婚姻继承法等民法系列课程的基础。学生对本门课程的掌握程度直接决定了其是否能够持续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所以我们配备了较强的师资力量,由一位教授、五位副教授和一位讲师共同负责本门课程的讲授。这些教师全部具有硕士学位,其中五位具有博士学位。

  鉴于《民法总论》课程面向大学一年级同学开设,授课对象几乎没有法律知识基础,因此本课程的学习方式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辅以课外作业、小组讨论、网上学习辅导等多种形式。根据本课程的特点,教师的课堂讲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注重民法知识与理论的传授,也注重训练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采用的教学方法主要包括演讲式教学、案例分析教学、讨论教学、问答式教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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