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周 品质、数量、包装
【教学目的和要求】
1、 掌握合同品名条款的主要内容
2、 掌握品质的表示方法
3、 重点掌握合同中如何规定商品的品质及其方法。
4、 重点掌握商品的数量及其表述方法
5、 掌握包装及其包装条款
6、 掌握运输标志及其规定方法。
【课程知识点】
1、 合同的标的物
2、 规定标的物条款的注意事项
3、 品质条款的意义
4、 表示品质的方法(以文字说明表示。其中包括:凭规格、等级、标准;凭商标或牌号;凭产地名称和凭说明书)
5、 以实物表示。具体做法又有看货买卖和凭样品买卖
6、 品质公差条款或品质增减价条款
7、 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毛重、净重、以毛作净、公量、理论重量、法定重量与实物净重)
8、 数量的机动幅度,及溢短装条款
9、 包装的种类(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
10、 运输包装的标志(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
11、 中性包装和定牌
12、 包装条款及其规定方法(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费用和包装标志)
【阅读教材】
阅读《国际贸易实务》指定教材第五章内容
【网上演示】
请访问:http://202.204.174.248/practice/flow/d/dmenu.htm
击取该网页的“重点说明”,你可以看到有关在合同中如何规定货物品质、数量、包装等内容。
【复习思考题】
1、 何谓标的物?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列明标的物的意义何在?
2、 品质条款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如何?约定品质条款应注意哪些事项?
3、 表示品质的方法多种多样,应如何结合商品特点合理选择和运用?
4、 数量条款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如何?约定数量条款应注意哪些事项?
5、 在某些大宗商品交易中为什么要约定溢短装条款?溢短装的选择权应当由谁掌握?
6、 在合同未约定溢短装条款的情况下,能否多装或少装?
7、 何谓“中性包装”?在国际贸易中为什么会出现中性包装?
8、 为什么在运输包装上要刷写有关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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