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学 内 容
教学大纲 | 教学内容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第四章 民事主体——自然人

1、目录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
   一、出生
   知识点:出生的含义、出生的要件、出生的证明
   二、胎儿的保护
   知识点:各国对胎儿利益进行保护的立法模式、我国采取的立法模式
   三、死亡
   知识点:死亡的含义、死亡时间的证明与推定、关于死亡的判断标准

  第二节 民事行为能力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知识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
   知识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知识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我国民法通则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
   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得单独实施的行为
   知识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单独实施的行为范围

  第三节 监护
   一、监护的意义
   知识点:监护的发展历史、监护的性质
   二、未成年人的监护
   知识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
   知识点: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范围
   四、关于担任监护人的争议
   知识点:在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如何解决
   五、监护人的职责
   知识点:监护人应当承担的各项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管被监护人的财产;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
   六、监护的终止
   知识点:监护终止的各种原因: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辞职、监护人被撤职、委托监护因委托关系消灭而终止

  第四节 宣告失踪制度
   一、宣告失踪的意义
   知识点:宣告失踪的法律意义
   二、宣告失踪
   知识点:宣告失踪的含义、构成要件、法律后果
   三、失踪宣告的撤销
   知识点:失踪宣告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第五节 宣告死亡制度
   一、宣告死亡的意义
   知识点:宣告死亡的法律意义
   二、死亡宣告的要件
   知识点:宣告死亡的构成要件
   三、宣告死亡的法定程序
   知识点:宣告死亡所需要进行的各项法定程序
   四、宣告死亡的效力
   知识点:宣告死亡的各项法律效力:发生与事实死亡同样的法律效力。
   五、死亡宣告的撤销
   知识点:死亡宣告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六、申请人应否有顺序
   知识点: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顺序是否合理
   七、无申请人或申请人不申请
   知识点:如果没有申请人或者申请人不申请宣告某人死亡时,如何处理

  第六节 人格权之保护
   一、人格权的意义
   知识点:人格的意义、人格权的意义、人格权的性质、人格权保护的意义
   二、特别人格权
   知识点:各种特别人格权的类型、含义、相互间的区别: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人格尊严、自由、隐私权、婚姻自主权
   三、人格权的保护方法
   知识点:人格权的各种保护方法:除去侵害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七节 住所
   一、住所的意义
   知识点:住所的含义及法律意义
   二、住所的认定
   知识点: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认定住所的方法

2、基本知识、理论以及预期的学生应达目标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
   4、宣告失踪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
   5、宣告死亡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
   6、人格权的种类与保护方式。
  学生通过本章的学习,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自然人这一重要民事主体的法律知识,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监护、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的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人格权的具体类型及其法律保护。

3、教学时间:7学时

4、教学手段和方法: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通过例证与案例分析方法加深学生对自然人相关法律制度的了解。

5、教材与参考资料:教材:第109-138页;参考资料:第50-69页。

6、思考题

   1、自然人取得和丧失民事权利能力的时间各是何时?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是哪些?
   3、哪些人可以担任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4、宣告失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是什么?
   5、宣告死亡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是什么?
   6、论人格权的类型及其各自的内容。

>> 返回 << 

 
版权所有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